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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企会计培训学校—黄冈分校

收入确认的原则

来源:恒企会计培训学校—黄冈分校 发布时间:2021/7/11 9:37:42

收入确认的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实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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